社會公益等於靈性修煉嗎?


1. 有關社會公益和靈性修煉的普遍觀點

新來的求知者們會來參加SSRF和馬哈希靈性大學舉辦的靈性研究會。有的求知者會表示自己想參與某種形式的社會公益來提高自己的靈修,或是幫助人,還是把它作為自己的人生目標。許多人會覺得為了人類做社會公益,如幫助貧民,提供醫療輔助,教育貧困孩子,給慈善機構捐款,災難的時候幫人,照顧老年人等,就是在服務神。他們會覺得通過這些活動以及為別人做犧牲的時候,自己的靈性成長有保障。有許多非政府組織在招聘數以千計有同樣願望的志願者。他們都有高尚的目標,這就是讓這個世界變得更好。有時候一個人會具有求知者的品質,但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求知者。他們常常用自己內在的求知特質,就是犧牲和為別人著想而做社會公益。這是因為除了幫助別人之外,他們不知道其它的靈性成長方式。

全世界的人們常認為幫助貧民和被踐踏的人是天賜的使命,而在社會中應得尊重。所以,當我們告訴他們社會公益不等於靈性修煉的時候,可以理解求知者們會吃驚。讓求知者們格外困惑的是,世界上許多所謂的靈性高人會積極地提倡人道主義的舉動。

那麼,為什麼社會公益來幫人的真心付出不等於靈性修煉,而因此沒有自己想要的靈性成長呢?雖然在當前的世界裡,這個概念可能不好理解,可是在這篇文章當中,我們將解釋這個概念背後的邏輯。這是為了讓真正渴求靈性成長的求知者們能夠把自己的時間和努力投在真正重要的事情上。

2. 些基礎的靈性概念

我們再繼續之前,我們要總結一些讀者們該清楚的基礎靈性概念。這樣當我們表示一個靈性角度的時候,我們都從同樣的觀點在看這個問題。

讓我們從 – 我們是什麼組成的?來開始。每個人由肉體,真炁體 (一種靈性的能量,我們的活力),心理 (我們的感覺和情緒的集結處,基於前前世世的印象),智力 (我們做抉擇和分析的能力),微妙自我和靈魂 (我們每個人之內的神原則) 組成的。我們死的時候,我們會離開我們地球平面上的肉體,而我們的微妙體要繼續走到死後的生命。微妙體由心理,智力,微妙自我和靈魂組成的。每個人都會尋求快樂。他們會通過五感官,心理和智力來尋求。不過,正如我們所知道的,所有快樂都是暫時性的,因為讓我們快樂的事情都會變.

反過來,靈魂是神的一個成分,是我們永恆和真實的本質。靈魂的本質被描述為絕對真理,絕對意識和極樂。極樂是快樂的最高級別,而且是不變神原則的品質。在我們所有人裡面的某處,靈魂的極樂都在等著我們發現它。不過,我們不能夠接觸它。這是因為我們在自己的活動中和周圍的世界的時候,都會專注於通過五感官,心理和智力來體驗快樂或某種程度的滿足感。

靈性修煉就是那個能讓我們了解和體驗到我們真正的本質是神聖的。它幫我們了解和體驗到,其實我們不是五感官,心理和智力而是內在的靈魂。五感官,心理,智力,周圍的物質世界,以及微妙世界 (靈性維度) 都屬於‘麻雅’或大幻象。它讓我們偏離我們真正的狀態,那就是靈魂或神原則.

而且,這不是我們頭次出生。這還對我們絕大多數的人也不是我們的最後一次死亡。根據業力法則或命運,我們為了結下和別人累積的業力賬戶,要多次經歷生死。

當我們傷害別人並讓他們痛苦的時候,我們與他們之間製造負面的業力賬戶。根據業力法則我們必須從他們接受一樣程度的痛苦。對有的人來說,這叫做‘為自己的罪過付出代價’。反過來,如果我們為別人做好事,讓別人覺得快樂,我們會獲得善業。所以,我們再次投生來享受善業的成果。如此的業力印象都被存儲在潛意識裡。在當代,我們人生中大概65%的事情都為命中註定的,都基於前前世世的業力。剩下35%可以由我們的自由意志來決定。對於這篇文章而言,我們必須明白,如果我們用自由意志來幫助人,這通常會有積累善業的結果,或是正面的業力賬戶,因為這樣會給別人一些快樂。

我們必須注意到的是善業與惡業都讓我們留在生死之中,因為我們要一次又一次地出生來結下總體業力賬戶的一小部分。製造善業和製造惡業的舉動都不會讓我們明白並體驗到五感官,心理和智力都屬於麻雅 (大幻象),而不屬於我們永恆的神聖形態,也就是靈魂。所以這兩種活動都不屬於靈性修煉。

我們人生的靈性目標有兩面,一方面是結下自己的業力賬戶 (正面或負面),第二方面是通過靈修來獲得靈性成長。

3. 做社會公益來幫助別人不等於靈性修煉的原因

我們在決定我們 (作為靈性成長的求知者們) 應不應該讓自己做社會公益的時候,我們可以考慮到下面的一些要點。

  1. 痛苦的根源: 人們受苦的根源是因為他們在前前世世犯了罪,所以有負面業力。結果,他們在這一生必須經受不快樂。看到別人受苦不容易。我們可能想制止他們的痛苦其實很自然。不過,從靈性方面來說,我們可以問到的問題應該是,神沒有注意到嗎,那麼祂為何沒有介入?祂畢竟是全能的,祂可以在一瞬間制止一個人的痛苦。祂還是不會介入,因為那些纏住於麻雅的人要受到麻雅法則的約束。這樣的人 (世界人口的大部分) 必須經受自己讓別人痛苦的舉動與非舉動同樣的痛苦。在神的王國裡,所有事情都很公平。如果,一個人讓別人痛苦,那麼他因為壞命運必須受苦。神沒有圍繞這些法則來制止他們的痛苦.
    混亂時代(Kaliyug)裡一般人做事情的主要驅動力是物質上,情感上和智力上的需求。因為他們完全處在麻雅 (即, 大幻象) 之中,所以業力法則對他們一成不變。這對他們就是自食其果 – 要麼在今生,要麼在來世。神不會去介入.
  2. 那麼,神會幫助誰: 神只會為了幫助真正希望實現神境界的人而介入。因為自己的靈性修煉,他們會開始脫離,並走出麻雅 (或大部分人認為是現實的夢境)。他們只尋求神性,這超出了麻雅。在需要的時候,神為了這樣的求知者們會活躍介入,並消除任何阻止他們靈性成長的靈修障礙。所以,神從來沒有在心理層面上幫忙,而只在靈性層面上幫忙. (請注意:只有與靈修6個基本原則對齊的靈修才有效.)
  3. 我們捐款的時候就會發生什麼: 當人捐錢給慈善組織,非政府組織或貧民的時候,這屬於心理層面,所以只會讓我們更多的糾纏於麻雅 (大幻象)。這是因為我們在麻雅裡做好事的時候就會獲得善業。想結下善業也需要投生,並經歷好命運。只有靈修會把自己所有的業力燒掉,而幫我們脫離輪迴。它把累計命運裡的善業和惡業都消掉。所以,純從靈性角度來說,我們不應該浪費時間通過社會公益來幫人,而應該盡力提高自己的靈修並幫助別人獲得靈性進展。幫助別人獲得靈性進展,從靈性角度而言,其實是真正的幫助。給神真正的服務和人道主義的付出等於傳播靈性和幫人獲得靈性進展。真正的聖人和咕嚕,與神的意願相符,不會去介入任何人的命運。這意味著他們不會浪費自己的時間來幫人解決世俗的問題 – 比如絕症,錢財問題,家人吵架,等。他們幫到的人只有真正希望實現神境界的人。一旦咕嚕知道一個人真想實現神境界,咕嚕會盡全力去幫他們獲得靈性進展。一名咕嚕也能把祂恩典賜給求知者,並降低他/她的命運。這是如果求知者對實現神境界的渴望很強,而且為了靈性進展在做很真誠的付出。
  4. 社會公益的範圍有限:當一個人把錢給困苦窮乏的人,能幫多少人,多久?我們各個人的能力都有限。打個比方說,一個人把100美元給了一些貧民。這給了他們一些暫時的緩解,也能吃幾頓飯。但這樣不會永久地解決他們的情況。幾天下來,他們就回到沒錢吃飯的情況。以這種方式,我們真正能幫助多少人?一個人的能力和資源都有限,而且世界上有困難的人無限。俗話說,‘ 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在幾乎所有的情形裡,讓人貧窮是人的命運。如果一個人註定要貧窮或遇到一些問題,那麼只有靈修能把負面業力燒掉而減輕他的問題。所以,教一個人做靈修就像教他釣魚,而不是給他吃一點魚。是一個可持續的助人形式,能讓他解脫生死。教別人念誦神的名字作為靈修是一個簡單的方法。
  5. 提高助人的效率:我們已了解到幫別人開始和繼續他們的靈修為最高的助人形式。現在讓我們看如何提升效率。如果自己不做靈修,那麼我們告訴別人開始做靈修的時候,我們的說話會少一些意義。當一個人開始做靈修時,那麼在獲得靈性成長的時候,一個人聲音的神聖意識會提高,付出會多,所以神更能用我們來進行祂的使命,讓人類獲得靈性成長。如果一個普通人想要世界和平,或讓世界變得更好,其實只是如意算盤。不過,如果一個進化的人想望一個事情發生的話,那麼咕嚕腦海中‘成就吧’的一個念頭足夠。不需要任何其他的事情。可是,這需要超過80%靈性水平的聖人才行。這是因為聖人其實只是神的現形形態。咕嚕原則是宇宙裡負責指導求知者們,讓他們實現神境界。對於最高靈性水平的人而言,連一個想望都沒必要,自己在場已經足夠。舉個例子來描述就是太陽的存在。它早晨讓人醒,日出讓花朵盛開。這都是因為它的存在。太陽不要求人醒來或花朵盛開。高於90%靈性水平咕嚕的使命也有如此的本性。
  6. 使用我們時間的最高效率:我們在地球上的時間有限。我們一旦理解靈修的重要性,理解它是我們出生的主要原因之一的時候,那麼我們所有的努力都應該與做靈修對齊。我們也應該用自己的判斷來做最有效的靈修。讓我們舉個例子來澄清這一點。假如我們在三家安全銀行有機會投資。銀行所提供的利息分別是5%,10%和11.5%。我們會在哪家銀行投資?我們會立即做出回應而選擇提供11.5%的銀行。與銀行的例子相符,我們作為求知者,在選擇投入到哪一種靈修的時候,我們應該一樣謹慎。我們一生中做同樣的靈修會導致停滯。對於靈修的效率而言,做出正確選擇的責任落在自己身上。我不知道不是好藉口。我們必須為了提升自己的靈修,而不斷地保持學習精神。對於社會公益而言,它的好處就是能讓我們少一點想自己。它幫助我們發展處服務心態,教我們如何做出犧牲。如果我們想獲得靈性進展的話,這些品質都很重要。所以,社會公益可以被視為做真正靈修的墊腳石之一。不過,它的壞處是:
    • 它會在我們的累計賬戶裡製造善業,我們需要再生來結下,
    • 它讓我們留在‘麻雅是現實’的感覺之中,
    • 它傾向於提高腦海裡情緒化的印象,
    • 我們的驕傲和我執通常會增加,因為我們會想自己在成就什麼。

    這些因素都會禍害我們的靈性進展。如果做社會公益,獲得靈性進展很罕見的,即使是在所謂的靈性領導的指導下。對於普通的人,如果很自私而自我為中心,幫助別人可以是他/她的第一步。這能幫他們提高自己,走出‘我和我的家人’為中心的世界觀念,而至少能想想別人。

    社會公益的另一個壞處是他們會以自己的喜愛 / 為了快樂心態來做,而不是在靈性組織的指導下。所以,他們會鞏固社會公益很好的心理印象,並生生世世繼續喜歡它。所以,一名求知者可以浪費許多的人生而沒有一點靈性進展。

    對於真正想要實現神境界的求知者而言,他們不應該浪費自己的時間,而應該集中所有的精神和資源去做靈修,並走向實現神境界。

  7. 根據行動之道 (Karmayoga): 有些人會說他們在走行動之道,所以在做社會公益。其實,要實行行動之道的話,就需要滿足兩個條件

    a. 行動之道的意思是做行動的時候,要對結果不抱有期望,而且沒有‘我在做’的心態。這是一件非常難實現的事情。一個人在做一件事情的時候,通常會對結果抱有一些期望,而且會有一些‘我在做’。我在做的意思是將任務歸於自己的五感官,心理和智力。

    b. 如果某人幫助另一個人,那麼那個人應該值得這些幫助。從靈性角度而言,善用這些幫助來得到靈性成長以及靈性成長為目的的人算值得。如果我們是為了幫一個人得到靈性成長,那麼不會帶來業力。神會幫助求知者們,所以我們在幫助求知者們的時候,我們就在獲得神的特質,而且會獲得靈性進展。

    有的人會覺得因為神就在每個人的內在,那麼幫助窮乏的人的時候,他們就在服務於另一個人裡的神原則。這是一種誤解。某個人可能需要幫助,可是一個人裡的靈魂或神原則本身不需要任何幫助。從靈性角度來講,向神和人類的真正服務就是傳播靈性,並幫助別人付諸實行 – 這是最高最純潔的社會公益形式,因為它幫助一個人走出輪迴,並體驗極樂。

4. 總結

社會公益對那些想改變這個世界的人的吸引力是可以理解的。在看自己對社會的貢獻的時候,一名義工可以看出實際的正面成果。幫助別人的體驗再令人滿足,但是在麻雅裡做正面的事情,只給我們麻雅方面的成果。這就是在一個人的業力或快樂裡面積累善業。對那些尋求神性的人,目的為實現神境界和體會極樂,那麼他們的靈性旅程要不一樣,自己的靈修需要越發微妙。

在SSRF我們建議靈性修煉的8個步驟來確保更迅速的靈性進展。這些步驟能幫你開始或堅固您目前的靈修。許多在SSRF的指導下做靈修的求知者們之前做了某種形式的社會公益。不過,一旦他們開始根據指導來做靈修,他們開始經歷更高的靈性體驗,並意識到社會公益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