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有形進步到無形

從有形進步到無形

該原則指出我們需要在靈修上不僅僅採取身體上的行動,而進展到更為微妙的靈修來改進我們的靈修。

一種微妙的靈修要比物質上的靈修更為強大。比方說,兩個人在 ‘友情’ 的外衣下握手,但實際上他們互不喜歡對方。友誼的外表其實只是表面。反過來,兩個人可能真的很友好而沒有身體上的接觸。

同樣地,在靈修方面上,僅僅做儀式性崇拜(物質層面)而沒有虔誠心應該變成對神有真誠的內在虔誠,或對靈性成長的強烈願望。